图为养殖户正在为羊添加草料。 李宁 摄
2022年,作为四子王旗乡村振兴示范村,麻黄洼村使用京蒙协作资金800万,建成了杜蒙肉羊育种联合体标准化繁育小区。
麻黄洼村党支部书记王俊平向中新网记者介绍,这个小区占地128亩,建设高标准羊舍36座,每座均配套青贮窖、储草棚、接羔保育房、储粪池等基础设施,集中回收羊粪生产有机肥,实现人居与牲畜饲养分开、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
苏补云一直以养羊为生,随着人畜分离养殖小区的建成,他家的羊都乔迁了“新居”。“统一养殖、防疫、饲草料、回收,这种模式减轻了劳动强度,也增加了收入。”
如今的麻黄洼村,不仅有产业富民的“气质”,更有景美宜居的“颜值”。
据了解,2022年四子王旗共落实京蒙协作资金5659.5万元,实施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17个,目前已完成16个。
忽鸡图乡党委书记张文杰表示,明年要稳步扩大养殖规模,户均养殖基础母羊由30只扩大到60只,户均年纯收入由现在的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同时辐射带动本村其他农户和周边其他村农户加入养殖序列,增加养殖收入。”张文杰说。
农业强:产业现代化
在距离麻黄洼村1000公里之外的通辽市开鲁县义和沙拉村,米学娇正在指挥搬运工往冷藏车上搬运鸡心果。
“今天这车货是发往广州的。到现在为止,今年的销量已达到50余万斤,我们的鸡心果果香浓郁、口感甜脆,在南方销售得特别好。”米学娇说,因为有了冷库,实现了果品反季销售,效益也特别好。
米学娇夫妇从事彩钢门窗生意多年,随着家乡林果产业的发展,夫妻俩便有了“北果南卖”的想法。巧的是,村里当时正在争取冷藏库建设项目。
义和沙拉村党支部书记宫佳军介绍,村里有果树3800亩,其中2000亩正处盛果期。为延长果品上市时间、增加果农收入,村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与米学娇夫妇共同出资建设冷藏库。
2022年秋天,冷藏库投入使用,并高于市场价优先收购本村当季果品,收益按投资比例分成。
“每斤果能多卖约1元钱,果农每亩地能多收入400多元钱,村集体每年也能增收5万元。”宫佳军说,冷库的建成,让村里80多户果农销路不愁、增收无忧。
“我家有30多亩林地,栽的全都是鸡心果。外地客商收购价为每斤3.5元,我们村的冷库是每斤4.5元,而且不分等级,全都要。”在果农宫远辉看来,村委会通过发挥党支部的火车头作用和能人的示范带头作用,对果品进行“冷处理”,带来果农与村集体双增收的“热效应”。
资料图。图为鸡心果收购现场。 胡建华 摄农民富:生活有奔头
从精准扶贫户到致富带头人,5年时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永福村农民李锦的生活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李锦原本的生活并不差,后来却因病致贫,2016年被列为精准贫困户。他靠着产业扶贫资金,买了一头成年奶牛开始发展养殖业。
清扫牛槽、加水喂草、整理圈舍……李锦每天都在牛圈里忙碌着。
好政策加上勤劳的双手,让李锦牛场的规模迅速扩大,他也摇身一变,从一头牛的小养殖户,变成了家庭牧场主。2019年,李锦的家庭牧场年收入近30万元。
图为米学娇(右)指挥果品出库。 胡建华 摄“脱贫要靠自己,要靠辛苦的劳动,不能有等靠要的思想,否则一辈子也富不起来。”这句话成了李锦的口头禅。
产业扶贫政策让李锦过上了好日子。他感恩党的扶贫政策,也感谢乡亲们的帮助和支持,自己脱贫后,把学到的养殖知识和积累的经验,向村民们倾囊相授,带动当地村民发展养牛。
“现在牛场实现了自繁自育,全村有200多户村民跟着我一起发展养殖业,打算将来慢慢把种群扩大,致富增收不是梦。”李锦说。(完)
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有力举措****** 作者:江小涓(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白京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近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明确了数据要素市场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前进方向和工作重点,对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把数据作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新的重要生产要素,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首先,数据的爆炸式增长和大规模流通应用,推动大数据中心、移动基站等基础设施投资规模持续增长,激发电商、社交、娱乐等数字消费提质增效,促进产业互联网、智能产业等数字生产提速放量,加快数字贸易发展,为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提供强劲动力。其次,数据要素的高效利用,能够汇聚海量信息并进行智能匹配,克服资源配置中的信息壁垒,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互动,有利于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再次,数据大规模流通应用,能够产生常规条件下难以获得的新信息、新能量,有利于促进颠覆性创新,催生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最后,与传统生产要素不同,数据可以被多次复制共享,这决定了数据要素在市场化应用的同时也可以大量应用于公共服务的多个场景,提升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普惠性、均等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成果普惠共享。 与传统生产要素相比,数据要素具有产权复杂性、交易多元化、技术依赖性强等特征。“数据二十条”既把握数据同其他生产要素的共性,又把握数据要素的特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 处理好数据产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数据参与生产、交换、消费、分配,所有权是绕不开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数据尤其是有价值的大数据,其产生过程往往伴随着多个主体,导致确定数据产权的问题较为复杂。“数据二十条”并不回避数据要素的复杂产权问题,同时更强调使用权,提出“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要求“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分别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从而在总体框架上采用结构性分置,具体操作上采用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这既符合社会认知基础、数据要素特点、事物发展规律,也为今后继续探索留下足够空间。 处理好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关系。目前市场上的数据交易方式,既有数据交易所形式的场内交易,也有企业与企业之间直接发生数据交互的场外交易。场内交易一定程度上利于监管,但需付出额外成本;场外交易虽灵活多样,却易出现违规行为。对此,“数据二十条”提出“完善和规范数据流通规则,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并在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为探索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场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指明了前进方向,也有利于探索更优的数据交易方式。 处理好数据共享和数据安全的关系。公共数据体量巨大、价值含量高,无论是社会治理还是产业发展,都迫切需要使用公共数据。“数据二十条”对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作出规定,主基调是坚持开放共享,强调“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鼓励公共数据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以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等形式向社会提供,对不承载个人信息和不影响公共安全的公共数据,推动按用途加大供给使用范围。也要看到,可以无条件开放的公共数据是有限的,大部分公共数据具有一定敏感性。在这方面,“数据二十条”要求“依法依规予以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保障公共数据供给使用的公共利益”。这些规定为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促进公共数据的高效利用和要素价值释放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还要看到,数据的大规模流通应用对数据安全相关技术创新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一些维护数据安全的技术,如隐私保护计算和区块链技术等,为解决数据安全与数据流通之间的矛盾提供了可能选项。“数据二十条”高度重视数据安全相关技术创新发展,鼓励探索数据流通安全保障技术、标准、方案;支持开展数据流通相关安全技术研发和服务,促进不同场景下数据要素安全可信流通;提出以“揭榜挂帅”方式支持有条件的部门、行业加快突破数据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关键技术。这对于实现以数据安全技术保障数据合理使用、以数据使用促进数据安全技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